「记得我小时候……」
高中的语文课上,语文老师曾在课堂上这样说,为什么我交上来的每篇作文都可以是这样的开头。惹得班上一阵哄堂大笑。想一想,自己以前好像确实如此,青春期的敏感、脆弱被那些忧伤的情绪给包裹,缠绕点点滴滴若隐若现的记忆,却也成了我文字的灵感来源。尽管我从来都不看郭敬明和安妮宝贝们的书。
时至今日,尽管我也已经长大成人,储存的记忆更加丰富,经历的事情足够多,但柔软细腻,洞察细微的内心似乎还在,但时间的流逝总会带来些许改变,我常常会在想,现在的自己和未成年时的自己有多大的变化呢,这得以让我更加深刻地审视和剖析自己。譬如,最近的我其实很感概,在很多方面看,自己是个木讷呆板和后知后觉的人。这一切又可以解释,因为自己从小以来就没有运动细胞,协调性和平衡性奇差无比,这样又会造成恶性循环。譬如系鞋带这样的事情,我是上小学高年级的时候才学会的,在那之前,我的鞋带总是由奶奶帮我系好,但是如果松了,我就会把鞋带的绳子直接藏在鞋子里。骑单车是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才学会的,而且就算现在,身边人看到我骑车的水平,都会直摇头。
我以前是个很不喜欢动的人,总是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呆着,也不算太合群。以至于小时候我在麦当劳总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吃,不像其他小孩子那样闹腾,也从不会参加工作人员组织的热闹的游戏活动。以至于有一次,我一个人在那里吃着东西,一个麦当劳的小姐姐在那里问我些问题,然后还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参加活动,就被害羞的我给拒绝了。等我爸来接我后,她评价说你们家小孩也太乖了,就这么安静地在这里吃。当然,即使到了现在,也还会有人说我透露着乖乖仔的气质。
这种后知后觉的木讷感是多方面的,尽管我小时候成绩还挺不错,但是回想起来,我真的算不上是那种很聪明的小孩,就连我妈都常常觉得我是在死读书,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吃力。
变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,就像我曾和身边人提到过,我在上高中的时候就在有意识地调整自己,现在的我则是这十多年来自我校正的结果。小时候的我其实是不太能接纳自己的,因为外表胖且丑,也没有什么特长和闪光点,就是一个挺无聊的人吧。当然,现在的我也依然是个normal man,但至少达到了我对自己的期许。人的许多能力是与生俱来的,或者不如说是一种天赋,但也可以是后天塑造和培养出的,我也许就是这样在不断塑造着自我。
每次回去就会产生这样的思绪,这一次也不例外,尤其是在这之前刚和一高中同学吃了顿饭,聊到了很多过往的事情,这种感触会更加深刻和强烈。我在奔三的路上不断加速,而这是我在少年时代所完全无法想象的年纪。塔可夫斯基的一生都在雕刻时光,而现在的我,则是被时光所雕刻出来的结果。但同样也是我,成为了那把锉刀。
我想,是有新的改变,开启人生新阶段的时候了。